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淘汰或者损坏的作为回收利用的废旧钢铁。是金属回收当中对黑色金属废料的统称,包括废钢、废铁、冶金废渣、氧化废料等。废钢由于其产生的情况不同,而存在各种不同的形状,碑林区废旧物质回收,其性能与产生此种废钢的成材基本相同,但也受到时效、有效性(长时间堆积生成的锈蚀)、疲劳性(加工后的成品材随年月增长导致的元素变化)等因素的影响,而性能有所降低。
对废旧物资仓库,应采取以下防火措施:
(1)储存大量旧布、旧纱、废纸、废胶等可燃物的废旧物资仓库,要选择适当的地址。这类物品不宜储存在人员密集的城镇、街道或工厂企业附近。如果必须储存时,要在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独建筑内,并与周围其他建筑物至少保持3Om的防火间距;不得储存在用竹子、木板、稻草、芦苇、油毡等易燃材料搭建的易燃建筑物内。各收购点的仓库也应该设在不贴靠居住建筑的周围、没有明火作业地点的砖瓦房内。
(2)从工厂回收的沾有油脂的废棉纱,电缆废旧物质回收,或接触过干性油、植物油的麻袋、布袋等,工厂废旧物质回收,不宜在收购店、站内存放时间过长,是在当天直接运到加工场处理,或将其拆开后浸泡到碱液池槽中,或者存放在加盖的铁桶内,以免发生自燃起火事故。